节度使是唐朝时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,因受职之时,朝廷赐以旌节,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,受有此全权印信者,便可全权调度,故称节度使。
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,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,即节制调度的军事长官,初设时负责管理调度军需的支度使,同时管理屯田的营田使,主管军事、防御外敌,唐朝天宝后,又兼所在道监督州县之采访使,集军、民、财三政于一身,超过魏晋时期的持节都督,时称“节镇”。
到唐睿宗景云二年(公元 711 年),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,节度使开始成为正式的官职。
节度使的权力和职责在唐朝时期逐渐扩大,他们不仅掌管着地方的军事力量,还负责管理地方的民政、财政和司法等事务。节度使的权力过大,容易导致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的削弱,因此唐朝后期出现了许多节度使叛乱的情况。
安史之乱后,内地也普遍设立节度使。乾元元年(758 年),设节度使时,观察使井为一道之最高长官,节度使系差遣职名,无品秩。节度使成为固定职衔是在代宗时期。至德以后,出现了不少节度使兼领两道以上的情况,于是在节度使下又设观察使为一道之长官。
唐中叶后,节度使势力大大增强,各道节度使拥有军、政、财权,大者连州十余,小者犹兼三四。节度使不赴任时,朝廷另派他人权领,所驻州刺史即归其指挥。节度使父子或兄弟相继担任者,不以为嫌。甚至违抗朝命,拥兵自重,割据一方,史称“藩镇割据”。
安史之乱后,节度使的权力进一步扩大,他们不仅掌管着地方的军事力量,还负责管理地方的民政、财政和司法等事务。节度使的权力过大,容易导致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的削弱,因此唐朝后期出现了许多节度使叛乱的情况。
五代十国时期,节度使的权力更加膨胀,他们不仅掌管着地方的军政大权,还掌握着地方的经济命脉。一些节度使甚至自立为帝,建立了自己的政权。
北宋建立后,为了加强中央集权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削弱节度使的权力。取消了节度使的世袭制度,改为由朝廷任命。削弱了节度使的军权,将地方的兵权收归中央。限制了节度使的财权,将地方的财政收入收归中央。
节度使是唐朝时期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,他们的权力和职责在唐朝时期逐渐扩大,成为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的重要因素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