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善武是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因涉嫌受贿,滥用职权,于2010年7月23日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他的落马主要是因为其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,而不是得罪了谁。
孙善武在担任河南省洛阳市委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滥用职权,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。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的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犯罪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。
在反腐败斗争中,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,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。孙善武的落马再次警示我们,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,严守的纪律和法律,自觉抵制各种诱惑,做到廉洁奉公、清正为民。
同时,我们也应该从孙善武的案例中吸取教训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,完善制度机制,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。只有通过加强风廉政建设,才能保持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确保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