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晓彤对CX可算是仁至义尽。当年CX出轨后,并没有第一时间公开出来,而是等到四年后的前几天发布来回击CX,CX“自找自受”,让观众唏嘘不已,一个在屏幕上没有了真诚的人,恐怕再也很难得到粉丝们的心了。嗯,毛晓彤做的对,所以为什么有人会说“此女必火”,男女分手不一定要撕个鱼死网破,各留自尊才能好聚好散,如此高情商的毛晓彤,现实中真的很少。
《民事诉讼诉法》第63条规定,证据包括:(一)当事人的陈述;(二)书证;(三)物证;(四)视听资料;(五)电子数据;(六)证人证言;(七)鉴定意见;(八)勘验笔录。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所以从第四条可以看得出来,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的。只不过对于电话录音司法要从中取得证据,得经过非常谨慎的调查过程来验证是否属实,并不是随便的一段录音就可以作为呈堂供证的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68条规定: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,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。”
像毛晓彤发出来的这一条录音是为了自保而发,里面也没有涉及侵犯CX的合法权益,所以不造成违法。如果录音的证据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,比如我们平时日常正常聊天上网的语音被别人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,就是违法的。
像如果我们去住酒店,发现有录音器或者隐藏的摄像头,这些都是偷录设备,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资料,一般都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。所以说,要维护自己权益的情况下,录音是要有技巧的,我个人觉得,像毛晓彤那样,行得正,站得直,那么也能够正确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而且整段录音听起来都不是废话一大篇,而且录到关键的信息后就及时结束录音,做得真棒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