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,这句传颂千古的爱情誓言,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,在时光的长河中熠熠生辉。那么,它究竟出自《诗经》的哪一部分呢?
《诗经》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,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,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(前 11 世纪至前 6 世纪)的诗歌,共 311 篇,其中 6 篇为笙诗,即只有标题,没有内容,称为笙诗六篇(《南陔》《白华》《华黍》《由庚》《崇丘》《由仪》),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。
而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出自《诗经·邶风·击鼓》。这是一首战争题材的诗歌,描绘了一位出征的战士在战场上对故乡和亲人的思念,以及对战争的厌恶和对和平的渴望。
诗中写道:“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?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”
整首诗情感真挚,语言质朴,却能深深地打动人心。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这两句,更是将夫妻之间的深情厚意表达得淋漓尽致。它不仅仅是一种承诺,更是一种对爱情的坚守和对生命的珍视。
在古代,婚姻往往是由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决定的,夫妻之间的感情往往需要在婚后的生活中逐渐培养。而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则表达了一种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爱情,无论经历多少风雨,无论身处何地,夫妻之间都要相互扶持,相伴一生。
这种爱情观念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。在快节奏的生活中,人们往往容易忽略了爱情的本质,追求物质的享受和表面的虚荣。而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则提醒我们,爱情是一种承诺,是一种责任,是一种相互扶持、共同成长的过程。
当我们在面对爱情时,不要轻易地说出“分手”二字,不要轻易地放弃一段感情。因为每一段感情都来之不易,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和维护。只有相互理解、相互包容、相互支持,才能让爱情长久地延续下去。
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出自《诗经·邶风·击鼓》,它是一种对爱情的坚守和对生命的珍视。在现代社会,我们应该传承这种爱情观念,让爱情在时光的长河中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