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缓 2 年执行并不是意味着不用死。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,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,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 2 年执行,实行劳动改造,以观后效。
死缓 2 年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,它给予了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在死缓期间,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,2 年期满后,将减为无期徒刑;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,2 年期满后,将减为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是,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,查证属实的,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执行死刑。
因此,死缓 2 年执行并不是意味着不用死,而是给了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但是,犯罪分子必须珍惜这个机会,认真改造自己,遵守法律法规,否则仍然可能面临死刑的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