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共产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,简称“中共中央全会”,每届任期五年,每年至少举行一次。由中央政治局召集,每年与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期举行。
中共中央全会的主要职权是:讨论决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重大原则问题和重要事项;研究部署关系和全局的重大工作;听取和审议中央委员会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决定其他应由中央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。
中共中央全会还会选举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机构,包括中央政治局、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等。这些领导机构的成员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,对中央委员会负责,并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。
中共中央全会是中国共产最高领导机关,对于中国共产的发展和中国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。